【导语】:攀枝花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具体内容及办理流程可以参考正文。
攀枝花临时身份证明办理
一、办理条件
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需要开具证明的。
二、办理材料
1.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申请书(点击下载)
2.
1)若为同户人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簿
2)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额外材料只需进行人像识别
三、办理地点
1.东区
地址:东区机场路街道10号,市政务中心负1楼公安户籍窗口
电话:0812-3509026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2.西区
地址:西区清香坪街道291号,1栋附206号西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19号至23号窗口
电话:0812-556655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3.仁和区
地址:仁和区仁和镇联通街街道72号,仁和政务中心1楼34号公安窗口
电话:0812-2900880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4.米易县
地址:米易县攀莲镇街道同和路12号,米易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85、86号窗口
电话:0812-8185273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5.盐边县
地址:盐边县清河东路街道38号,盐边县政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
电话:0812-8659803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费用
该事项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攀枝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攀枝花身份证首次办理/异地办理所需材料,办理地点+电话+收费情况等信息。